用人单位自订“土规定”解聘员工为何违法******
近日,北京二中院披露了一起劳动纠纷案,用人单位以员工张某绩效考核不合格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法院判决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双方应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澎湃新闻1月31日)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用人单位解雇员工,必须符合特定条件。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有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六种情形下,用人单位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此外,在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等三种情形下,用人单位虽然也能解雇员工,但必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严格的法律条款,保护了劳动者的基本权益。但也有一些用人单位试图用“小动作”绕过法律规定。其中,自定一份内部规章制度,将绩效考核结果与员工去留实行挂钩,是很常见的做法。这些单位一旦遇到员工考核结果不达标的情况,就可能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不能胜任工作”为由,将员工“炒鱿鱼”。
北京二中院披露的这起纠纷也是如此。涉案用人单位早早制订了自己的绩效管理办法,规定企业有权对考核结果为待改进的员工予以解聘处理,无须支付任何补偿或赔偿。乍看上去,解聘当事员工,似乎是企业依规行事。但在法院看来,企业自订的“土规定”并不能改变这种行为的违法属性。
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而不能自行其是,不把员工利益放在眼里。劳动立法之所以如此设计,正是为了避免用人单位自定“霸王条款”,侵犯劳动者权益。
一个用人单位,对员工最严厉的处罚,莫过于解聘开除。绩效考核反映的是员工工作实绩,并不能与劳动者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混为一谈。一个绩效考核不合格的员工,就算“不胜任工作”,法律也规定了“挽救措施”,要求先“进行培训或者调整其工作岗位”,这也体现了法律以人为本的温度。
在这起纠纷中,员工张某既没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也没有犯多大的过错,给用人单位造成多重的损失,入职后若干年的表现,也都在“合格线”以上。数次考核结果为“待改进”,直接就“一棒子打死”,砸掉养家糊口的饭碗,于情于理于法,都说不过去。
基于现实生活的丰富性、立法的抽象性,任何法律条款都不可能穷尽一切现象,劳动立法也是如此。但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从来不是一句空话。在这起劳动纠纷案件中,法院通过掷地有声的司法判决,明确员工考核不合格不是解除劳动合同的充分理由,为用人单位划定了一条清晰的法治红线,张扬了从严保护劳动者权益的立法精神。(中国青年报 刘婷婷)
城乡互帮互助,多地动员带药返乡、号召社会捐赠余药******
农村地区药品短缺问题该如何缓解?
日前,昆明市委组织部发布《关于城乡基层党组织做好新阶段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动员城乡基层党组织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扎实抓好新阶段城乡疫情防控工作。
这份通知提到,建立互帮互助机制方面,村(社区)党组织要动员党员带头互帮互助,街道(社区)党组织要动员感染新冠病毒转阴且春节回乡的居民,把家中与新冠感染相关的剩余药品带回农村等。
通知还提出,要把工作重点放到应对郊县、农村可能出现的进一步传播,以及春节前后可能出现的第二波高峰和重症高峰上,重点关注农村疫情发展变化情况,全面加强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工作。
澎湃新闻注意到,稍早前,贵州省黔东南州的从江县、黄平县已相继发出倡议书,号召社会家庭回赠治疗新冠疾病余药。
从江县倡议书写到,当前,我县疫情防控进入新阶段,农村群众在新冠疾病治疗药品需求量激增。在这共克时艰的关键时刻,现号召全县各社会家庭或个人积极响应号召,踊跃回赠家中余药,切实帮助全县同胞特别是农村群众共同应对新冠病毒疫情。回赠药品以退烧类的药品为主,止咳、抗病毒等其他类型药品也可回赠。
从江县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介绍,药品是要处于保质期内,通过正规途径购买。整盒或开盒后不影响服用的散装药品均可回赠。县城家庭可以个人送达或以单位统一收集送到从江县中医医院北上院区药房,乡镇家庭可直接送到各乡镇卫生院药房。
从江县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承诺,接受回赠的所有余药由县卫生健康局统筹安排,经药剂专业人员再次确认归类后,按量配发给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经医务人员免费发放给需要的群众。并由县卫生健康局定期公布药品回赠数量和使用情况,并监督发放,严格管理。
黄平县发布的倡议书也称,在这共克时艰的关键时刻,现号召全县各社会家庭或个人积极响应号召,踊跃回赠家中余药,切实帮助全县同胞特别是农村群众共同应对新冠病毒疫情。
此外,在陕西省商洛市丹凤县,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号召干部职工捐赠医疗药物,帮助农村群众共度难关。
倡议书称,丹凤县城区居民感染新冠病毒高峰期即将过去,临近春节,农村务工人员开始大规模返乡,农村群众感染新冠病毒高峰期即将到来,农村孤寡老人、孕产妇等弱势困难群体缺医少药现象严重。为此,丹凤县委、县政府现向全县广大干部职工发出倡议,号召全县党政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奉献爱心,积极将家里剩余医疗药品捐献,统一向农村弱势困难群体发放,帮助农村群众共度难关,共同营造欢乐祥和节日环境。
所列的捐赠药品包括温度计、退烧药、止咳药、抗病毒类药等用于治疗新型冠状病毒有关药品。丹凤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领导干部捐赠地点分别在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县委工作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审判和检察机关干部职工捐赠地点在县委办。县政府工作部门、事业机构及中、省、市驻丹各单位干部职工捐赠地点在县政府办。所有捐赠地点单位负责将捐赠药品逐人造册登记。
丹凤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还介绍,全县广大干部职工捐赠药品情况定期进行通报,并向社会公布。感染新冠病毒治愈后,剩余治疗药品作用并不大,倡议全县广大干部职工都积极行动起来,加入药品捐赠行列,向农村困难群体献出自己的一片爱心,共同守护全县人民生命健康安全。(澎湃新闻记者 钟煜豪)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