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陈竺:以执政党为师,建设高素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
连日来,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高度关注、持续热议中共二十大,认真学习贯彻二十大精神。大家纷纷表示,要紧紧围绕中共二十大绘制的宏伟蓝图、确立的奋斗目标和作出的战略部署,切实履行好参政党职能,主动参与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征程上作出新贡献。即日起,“统战新语”陆续刊发各民主党派中央主席、全国工商联主席和无党派人士代表的学习心声。
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承前启后、继往开来,在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划时代里程碑意义。习近平总书记所作的大会报告,立意高远、思想深邃,大气磅礴、催人奋进,全面回顾过去五年工作和新时代十年以来的伟大变革,全面擘画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是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全国人民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的政治宣言和行动指南,是一篇马克思主义纲领性文献。
大会选举产生中国共产党新一届中央委员会,二十届一中全会选举产生新一届中央领导机构,习近平总书记继续担任中共中央总书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新一届中共中央领导集体,充分体现了包括农工党同志在内的全国人民的热切期盼和共同心愿。
大会通过《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将中共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新发展和中国共产党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载入新党章,特别是明确“两个确立”是党在新时代取得的重大政治成果,顺应时代要求、体现全党意志、反映人民心愿。
农工党全体同志将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工党将把学习宣传贯彻中共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大会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落实大会各项决策部署上来。迅速掀起学习热潮。立即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中央常委会、省级领导班子和农工党十七大代表培训班,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将学习中共二十大精神纳入“矢志不渝跟党走、携手奋进新时代”政治交接主题教育重点内容,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引领农工党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以中共二十大精神统领各项工作。紧密围绕中共二十大绘制的宏伟蓝图、确立的奋斗目标和作出的战略部署,深入践行新型政党制度,紧扣助推健康中国、美丽中国建设和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积极建言献策;坚持以执政党为师,努力建设高素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做中国共产党的好参谋、好帮手、好同事。
(来源:统战新语微信公众号 作者陈竺系农工党中央主席)
黑龙江省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李松被“双开”******
黑龙江省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监事会主席李松被“双开”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据黑龙江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黑龙江省委批准,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对省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监事会主席李松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松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消费卡;违反组织纪律,跑官买官,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瞒报房产、股票;违反廉洁纪律,借用管理服务对象钱款,违规经商办企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办理银行贷款、发行融资理财产品、批准评估机构准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滥用职权,致使国家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涉嫌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犯罪。
李松身为国有金融企业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违背组织原则,跑官买官,破坏党的选人用人制度;为官不廉,以权谋私,将银行贷款资源作为中饱私囊、攫取个人利益的工具,严重破坏金融市场秩序,严重损害党的事业和形象。其行为已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乃至党的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李松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李松简历
李松,男,汉族,1968年6月生,湖北黄梅人,1987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0年8月参加工作,吉林财贸学院金融专业毕业,大学学历,经济学学士学位。
1986.07—1990.08 吉林财贸学院金融专业学习
1990.08—1995.01 中国建设银行黑龙江省分行营业部科员
1995.01—1996.05 中国建设银行黑龙江省分行营业部副科长
1996.05—1999.04 中国建设银行黑龙江省分行营业部办公室科长
1999.04—2000.08 中国建设银行黑龙江省分行营业部营业室科长
2000.08—2003.07 中国建设银行黑龙江省分行信贷经营处科长
2003.07—2005.04 中国建设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公司业务部副总经理
2005.04—2006.07 中国建设银行哈尔滨农垦支行行长
2006.07—2006.12 中国建设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公司业务部负责人
2006.12—2008.12 中国建设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公司业务部总经理
2008.12—2009.01 中国建设银行黑龙江省分行行长助理、公司业务部总经理、投资银行部总经理
2009.01—2013.04 中国建设银行黑龙江省分行行长助理
2013.04—2016.02 中国建设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
2016.02—2019.06 龙江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
2019.06—2022.05 龙江银行党委副书记、行长
2022.05—2022.06 省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监事会主席
2022.06—2022.07 省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2022.07 免职
(黑龙江省纪委监委)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